注册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当有以上信息改变时,一定要办理法定的变更手续,否则,商标局有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消其注册商标。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做为商标变更。商标局核准变更申请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变更证明。 一、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变更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或者《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申请书》或者《变更商标其他注册事项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变更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3、证明材料: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证明材料或其他变更证明。 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证明文件应由当地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每份申请应附证明文件一份,如果所附证明文件是复印件,应由发证机关签章或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一家企业多个商标一并变更,只需附送一份原件。 二、商标变更申请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受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